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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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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15
【实施日期】 2005-09-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  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根本举措。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主题和灵魂。按照中央要求和中央纪委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这一中心,突出监狱劳教和法律服务两个重点,实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工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拳头工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源头工程”,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努力构建司法行政特色鲜明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腐败,为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目标。2005年,深入学习宣传《实施纲要》,逐级制定贯彻意见,认真做好任务分解,为全面落实《实施纲要》奠定坚实基础。到2007年,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巩固,司法行政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内外结合的监督网络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处的整体效能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领域滋生腐败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进一步解决,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行政特色鲜明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惩治和预防腐败功能充分发挥,实现党员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党风政风警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三)工作原则。坚持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统一,既要反映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普遍规律和基本要求,又要体现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个性和特色。坚持长期性与阶段性相统一,既要对2007年底前的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又要对2007年以后的工作做出远景规划。坚持系统性与针对性相统一,既要对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和改革各项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又要突出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点任务。坚持科学性与操作性相统一,既要体现规律性、前瞻性,又要切实可行、便于操作。坚持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既要总结、发扬、运用多年来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深入研究、大胆探索、勇于创造,努力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与时俱进。
  二、深化教育,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为民为目标,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从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持主题性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普遍性教育与行业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与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相结合、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教育手段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通过教育,打牢“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思想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一)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以执政为民为中心,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教育,规范从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以执法为民为中心,加强对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教育,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执法水平。以诚信为民为中心,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恪守诚信、廉洁执业教育,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二)不断改进教育形式。从现在起到2007年底,主要推行五个方面的工作:①认真抓好教育培训。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全系统各类培训之中,纳入各级司法行政院校、司法警官院校的培训计划。②大力宣传正面典型。积极发现、总结、表彰、宣传勤政廉政典型,广泛开展“身边人说身边廉政事”活动,充分利用正面典型进行示范教育。③在监狱统筹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确保本系统处以上干部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并为外单位进行警示教育提供服务。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法制日报、中国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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