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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6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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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外国专家局  
【发文字号】 外专发[2005]120号
【发布日期】 2005-09-15
【实施日期】 2005-09-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申报2006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外专发[2005]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引智工作任务,请按照以下总体要求和具体规定,组织申报2006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按照德才兼备、按需派遣、学以致用、宁缺毋滥的选派方针,全面贯彻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归口管理、规范程序的指导原则,制定2006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
  (二)各省区市和有关部委局要建立健全出国(境)培训项目库、成果库和专家评审制度,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经费筹措以及培训人员选拔、外语培训、境外培训机构联系等前期工作,确保培训项目质量。
  (三)项目申报应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对省区市的支持,重点放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深加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项目,以及承担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对部委局、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重点放在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关键作用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体制改革、法制建设、行业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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