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及第四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质检明发〔2005〕74号
【发布日期】
2005-09-14
【实施日期】
2005-09-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及第四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国质检明发〔2005〕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十一”黄金周将至,为保证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做好2005年第四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根据总局相关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第九次联络员会议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进一步提高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自觉性
20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