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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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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5]883号
【发布日期】 2005-09-14
【实施日期】 2005-09-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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