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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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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林计发[2005]134号
【发布日期】 2005-09-13
【实施日期】 2005-09-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机电产品进口引导、促进和管理工作,保障我国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依据商务部《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林业机电产品进口原则
  林业系统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下称进口单位),应本着服务林业建设、保障林业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国林业“科教兴林”、“走出去”等战略的实施以及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从保障林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加速林业科技创新、提升国际竞争力、扩大林产品及林业机械设备出口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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