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期全国环境法制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05〕501号
【发布日期】 2005-08-24
【实施日期】 2005-09-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期全国环境法制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环办函〔2005〕5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环发(2001)151号)和《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