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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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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证监基金字[2005]153号
【发布日期】 2005-09-07
【实施日期】 2005-09-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同意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5]153号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报告》(东方[2005]38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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