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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转发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对武汉九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武汉广德妇科医院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行政处罚的通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9-07
【实施日期】 2005-09-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办公厅转发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对武汉九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武汉广德妇科医院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行政处罚的通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05年4月1日和5月25日中央电视台相继报道了武汉九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武汉广德妇科医院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的事件,湖北省卫生厅和武汉市卫生局迅速分别组织专案调查组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调查。调查认定:武汉九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使用8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武汉广德妇科医院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针对违法事实,武汉市卫生局依法吊销了武汉九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武汉广德妇科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湖北省卫生厅对此发出通报。现将此通报转发你们,希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对医疗行为的规范。各级医疗机构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意识,严格依法执业,规范服务,加强医院自身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坚持把社会效益和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倡导规范的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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