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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受理《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请工作机构予以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40号
【发布日期】 2005-09-07
【实施日期】 2005-09-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受理《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请工作机构予以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40号)

  根据《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受理《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请工作机构予以公告。

二○○五年九月七日
  附件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受理《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请工作机构信息表

省区 受理机构名称 地  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北京市 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 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60号 100078 张京开 010-67696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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