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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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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司法部  
【发文字号】 财行〔2005〕191号
【发布日期】 2005-09-06
【实施日期】 2005-09-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行〔2005〕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
  为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帮助经济不发达地区解决法律援助经费困难,促进不同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协调发展,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了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为充分发挥专款的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六日
 
  附件:
 
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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