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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山西保险行业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31
【实施日期】 2005-08-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进一步落实山西保险行业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行业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实行以来,多数保险机构都能认真贯彻执行,但也有个别单位出现漏报、误报等情况,为切实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省保险行业发生的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理,现就进一步落实保险行业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一)重大保险合同纠纷、众多保户非正常退保或涉及保险业的重大事件。
  (二)涉及保险业的重大自然灾害事故;重大赔案。
  (三)涉及保险业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
  (四)保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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