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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组团赴埃及、土耳其进行投资贸易合作考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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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投促函[2005] 15号
【发布日期】 2005-08-30
【实施日期】 2005-08-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关于组团赴埃及、土耳其进行投资贸易合作考察的通知
商投促函[2005] 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纺织商会、轻工商会、五矿商会、机电商会、医保商会、承包商会:
  埃及地处亚非欧三洲交界处,战略地位重要。1997年中埃两国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由中国提供建设经济特区经验,帮助埃及在苏伊士湾西北地区建设经济特区,经过数年的建设,苏伊士经济区的投资环境大为改善。为推动中国企业到该区投资,中埃两国政府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并采取了一系列鼓励措施。埃及苏伊士经济区已成为我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点地区。
  土耳其横跨欧亚大陆,区位优势明显,市场辐射面广,近10年来经济发展很快。但是,土耳其工业除纺织服装业外,加工业相对滞后,产业门类不全。因此,投资土耳其是我企业“走出去”,发挥我生产加工优势的重要地区之一。
  为促进我企业到埃及苏伊士经济区和土耳其投资合作,我部拟组团赴埃及、土耳其举办投资贸易及经济合作考察活动。初步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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