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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全国粮食仓储行业淘汰甲基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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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29
【实施日期】 2005-08-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全国粮食仓储行业淘汰甲基溴工作的通知
 
 
甲基溴因对大气臭氧层具有破坏作用已被联合国环境署列为大气臭氧层枯竭物质。1992年国际社会通过了《蒙特利尔议定书》,将甲基溴正式列入受控物质。1996年我国政府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之《哥本哈根修正案》时做出承诺,2006年底前在我国粮食仓储行业全面停止使用甲基溴。为帮助我国粮食仓储行业做好淘汰甲基溴工作,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DIO)提供了资金支持。为全面履行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所做出的承诺,做好我国粮食仓储行业淘汰甲基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向国际社会所作出的承诺,积极推广甲基溴替代技术
  淘汰甲基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不仅关系到人类发展和生存环境的改善,而且关系到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请各有关省(区、市、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由国家环保局、国家粮食局组织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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