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庆祝2005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师厅[2005]2号
【发布日期】
2005-08-29
【实施日期】
2005-08-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庆祝2005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0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05年教师节是我国第21个教师节。做好庆祝2005年教师节活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件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师德和业务水平,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庆祝第21个教师节的有关活动安排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