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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溪洲莓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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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22号
【发布日期】 2005-08-25
【实施日期】 2005-08-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对溪洲莓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22号)


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溪洲莓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溪洲莓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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