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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评审与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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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文物博发[2005]20号
【发布日期】 2005-08-23
【实施日期】 2005-08-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评审与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物博发[2005]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化局)、文管会,各直属单位,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
  《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评审与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05年8月8日经国家文物局第1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评审与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评审与咨询工作,充分发挥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作用,根据《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受国家文物局委托,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评审、招投标评审、科研奖励评审、科研成果鉴定评审,以及从事和参加科技规划、科技政策、重大科研项目和课题的咨询等活动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二章 专家的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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