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实施“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发文字号】 青文字[2005]9号
【发布日期】 2005-08-19
【实施日期】 2005-08-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实施“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职业青年立足岗位,厉行节约,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目的意义

  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资源供给不足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制约因素。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和国家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福祉和根本利益,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实施“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动员和组织各行各业的优秀青年集体立足岗位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节约资源主题活动,有利于示范、带动全社会成员树立节约观念,建设节约文化,共同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贡献力量。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