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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表彰第四批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及“青年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组织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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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民政部  共青团中央  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中青联发[2005]55号
【发布日期】 2005-08-19
【实施日期】 2005-08-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命名表彰第四批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及“青年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组织奖的决定
中青联发[200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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