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印发《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  
【发文字号】 信部科[2005]399号
【发布日期】 2005-08-18
【实施日期】 2005-08-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印发《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部科[2005]3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自2001年信息产业部举办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以来,该项活动对引导我国信息技术创新、推动信息产业技术进步与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与工作,信息产业部对《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管理办法》予以印发,原《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我国信息产业技术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行业竞争力,促进信息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并规范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以下称重大技术发明评选),特制定本办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