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5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交质监发[2005]3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长江航务管理局,上海港口管理局: 为适应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对高素质监理人才的需求,保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我部决定2005年10月28日—30日组织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组织好本次考试工作,按照统一布署、分级管理、责任清晰、确保质量的原则,我部成立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领导组(见附件2),负责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并监督指导各地的考试活动。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区、市)的考试组织工作。每个省(区、市)为一个考区,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首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