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输日蔬菜水果和大米检验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质检食函[2005]655号
【发布日期】 2005-08-16
【实施日期】 2005-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输日蔬菜水果和大米检验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质检食函[2005]655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最近,总局获悉日本厚生劳动省决定加强对我输日蔬菜水果和大米重金属含量的入境检查,从2005年8月1日到2006年3月31日,在15个入境口岸对中国输日蔬菜水果抽取117个样品进行铅和砷含量的检测,对中国输日大米抽取119个样品进行镉含量的检测(附件),并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进一步强化对中国输日食品、农产品重金属含量的入境检查。为确保我输日蔬菜水果和大米贸易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局要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企业,要求企业加强对出口蔬菜水果的基地建设,避免出口产品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确保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