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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防御台风有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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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发文字号】 建质安函[2005]96号
【发布日期】 2005-08-16
【实施日期】 2005-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转发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防御台风有关文件的通知
建质安函[2005]9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在防御今年第9号台风“麦莎”过程中,有关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如青岛市施工现场未因台风发生一起事故。现将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做好防御第九号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防御第九号台风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做好防台风善后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供在今后工作中参考。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  附: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做好防御第九号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当前防汛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据青岛气象台预报:今年第9号台风麦莎已进入东海东南部海面,预计,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移动,强度还将有所增加,台风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的风力将有11-12级,该台风将对我市建筑安全生产造成严重的影响。为充分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御第九号台风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市施工现场立即进入临战状态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御台风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要迅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到岗到位,切实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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