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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适当调整2005年早籼稻收购整精米率控制指标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12
【实施日期】 2005-08-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适当调整2005年早籼稻收购整精米率控制指标的通知


江西、安徽、湖南、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粮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2005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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