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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播音专业、广播影视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广电总局人教司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10
【实施日期】 2005-08-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报送播音专业、广播影视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规定,现将2005年报送播音专业、广播影视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一)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函中应注明申报人员姓名、拟申报职务、是否破格等情况。破格申报人员需附破格报告及相关文件材料。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贴小2寸免冠照片)。
  (三)《推荐评审高级专业职务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附件1)一式21份(一律用A4纸正反两面复印),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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