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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对交通部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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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文字号】
厅科教字[2005]299号
【发布日期】
2005-08-03
【实施日期】
2005-08-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对交通部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的通知
厅科教字[2005]299号
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建设,促进重点实验室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认定与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我部拟组织对“道路结构与路用材料”等16个交通部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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