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0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20日)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外资银行集中管理结售汇周转头寸的通知 汇发[2005]50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境内外资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的管理,根据《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4]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失效日期:2010-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