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外资银行集中管理结售汇周转头寸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字号】 汇发[2005]50号
【发布日期】 2005-07-12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0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20日)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外资银行集中管理结售汇周转头寸的通知
汇发[2005]50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境内外资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的管理,根据《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4]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失效日期:2010-10-20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