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财政厅(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农业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五年八月一日 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使用,保护农业机械使用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