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2005)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47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航体制改革的要求,民航总局对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前的现行有效规章和规章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情况,民航总局决定: 一、废止14件民用航空规章,目录见本决定附件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废止的民用航空规章目录(14件)》。 二、废止20件民用航空规章性文件,目录见本决定附件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废止的民用航空规章性文件目录(20件)》。 本决定自2005年7月28日起施行。 附件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废止的民用航空规章目录(14件) ┏━━┯━━━━━━━━━┯━━━━━━━━━┯━━━━━━━━━━━━━━━━━━━━┓ ┃序号│规章名称 │发布机关及日期 │说明 ┃ ┠──┼─────────┼─────────┼────────────────────┨ ┃1 │单方经营中国大陆与│1990年7月6日民航局│该规定不适应管理需要,应当废止。 ┃ ┃ │台湾间民用航空运输│令第10号发布 │ ┃ ┃ │补偿费的规定 │ │ ┃ ┠──┼─────────┼─────────┼────────────────────┨ ┃2 │民用航空机场停车场│1990 年7 月21 日民│该规章主要规定了民用机场停车场建设的审 ┃ ┃ │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航局令第11 号发布 │批,此审批项目已经于2002年被国务院取消,┃ ┃ │ │ │应当废止。 ┃ ┠──┼─────────┼─────────┼────────────────────┨ ┃3 │民航局关于对航空运│1990 年7 月29 日民│该规定所规范的内容不属于行业管理范畴,其┃ ┃ │输服务方面罚款的暂│航局令第12 号发布 │中关于罚款的规定缺乏依据,应当废止。 ┃ ┃ │行规定 │ │ ┃ ┠──┼─────────┼─────────┼────────────────────┨ ┃4 │中国民用航空机场生│1990 年12 月10 日 │该规定所规范的内容已经纳入《中国民用航空┃ ┃ │产统计实施办法 │民航局、国家统计局│统计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4 号)当 ┃ ┃ │ │令第16号发布 │中,应当废止。 ┃ ┠──┼─────────┼─────────┼────────────────────┨ ┃5 │全民所有制民航企业│1993 年3 月11 日民│该规定制定于民航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时期,根┃ ┃ │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航总局令第32 号发 │据民航发展的实际,已经没有保留的必要,可┃ ┃ │法 │布。 │以废止。 ┃ ┠──┼─────────┼─────────┼────────────────────┨ ┃6 │雇用外籍飞行人员从│1993 年6 月8 日民 │该规定主要是对雇用外籍飞行人员驾驶在中国┃ ┃ │事公共航空运输飞行│航总局令第33 号发 │登记的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飞行的管┃ ┃ │的暂行规定 │布。 │理规范,目前已被其他规定取代,应当废止。┃ ┠──┼─────────┼─────────┼────────────────────┨ ┃7 │民用机场运营管理暂│1993 年7 月13 日民│该暂行办法的内容已经不适应民航体制改革后┃ ┃ │行办法 │航总局令第34 号发 │的新情况,应当废止。 ┃ ┃ │ │布。 │ ┃ ┠──┼─────────┼─────────┼────────────────────┨ ┃8 │民用机场工程设计管│1995 年8 月26 日民│该规定的内容已经不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 ┃ │理规定 │航总局令第42 号发 │面的管理规定,并且国家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已┃ ┃ │ │布。 │经制定了新的规定,应当废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