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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2005)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发文字号】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47号
【发布日期】 2005-06-28
【实施日期】 2005-07-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2005)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47号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航体制改革的要求,民航总局对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前的现行有效规章和规章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情况,民航总局决定:
  一、废止14件民用航空规章,目录见本决定附件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废止的民用航空规章目录(14件)》。
  二、废止20件民用航空规章性文件,目录见本决定附件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废止的民用航空规章性文件目录(20件)》。
  本决定自2005年7月28日起施行。
 
  附件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废止的民用航空规章目录(1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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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规章名称     │发布机关及日期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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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方经营中国大陆与│1990年7月6日民航局│该规定不适应管理需要,应当废止。    ┃
┃  │台湾间民用航空运输│令第10号发布   │                    ┃
┃  │补偿费的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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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民用航空机场停车场│1990 年7 月21 日民│该规章主要规定了民用机场停车场建设的审 ┃
┃  │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航局令第11 号发布 │批,此审批项目已经于2002年被国务院取消,┃
┃  │         │         │应当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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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民航局关于对航空运│1990 年7 月29 日民│该规定所规范的内容不属于行业管理范畴,其┃
┃  │输服务方面罚款的暂│航局令第12 号发布 │中关于罚款的规定缺乏依据,应当废止。  ┃
┃  │行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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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民用航空机场生│1990 年12 月10 日 │该规定所规范的内容已经纳入《中国民用航空┃
┃  │产统计实施办法  │民航局、国家统计局│统计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4 号)当 ┃
┃  │         │令第16号发布   │中,应当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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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全民所有制民航企业│1993 年3 月11 日民│该规定制定于民航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时期,根┃
┃  │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航总局令第32 号发 │据民航发展的实际,已经没有保留的必要,可┃
┃  │法        │布。       │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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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雇用外籍飞行人员从│1993 年6 月8 日民 │该规定主要是对雇用外籍飞行人员驾驶在中国┃
┃  │事公共航空运输飞行│航总局令第33 号发 │登记的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飞行的管┃
┃  │的暂行规定    │布。       │理规范,目前已被其他规定取代,应当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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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民用机场运营管理暂│1993 年7 月13 日民│该暂行办法的内容已经不适应民航体制改革后┃
┃  │行办法      │航总局令第34 号发 │的新情况,应当废止。          ┃
┃  │         │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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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民用机场工程设计管│1995 年8 月26 日民│该规定的内容已经不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
┃  │理规定      │航总局令第42 号发 │面的管理规定,并且国家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已┃
┃  │         │布。       │经制定了新的规定,应当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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