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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字体:
【发布部门】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建设部城乡规划司  
【发文字号】 建标标函[2005]57号
【发布日期】 2005-07-27
【实施日期】 2005-07-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征求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标标函[2005]5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规划局(规委),各有关协会、规划院: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的工作部署和部长办公会议精神,更科学、更准确地界定城乡规划术语的内涵,提高城乡规划术语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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