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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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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建设部城乡规划司
【发文字号】
建标标函[2005]57号
【发布日期】
2005-07-27
【实施日期】
2005-07-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征求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标标函[2005]5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规划局(规委),各有关协会、规划院: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的工作部署和部长办公会议精神,更科学、更准确地界定城乡规划术语的内涵,提高城乡规划术语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
标准化法
》、《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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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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