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复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办[2005]84号
【发布日期】 2005-07-27
【实施日期】 2005-07-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复查的通知
环办[2005]84号

各有关省、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深入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已命名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典型示范作用,巩固创建成果,按照我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的通知》(环发(2002)1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