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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审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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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组委会  
【发文字号】 昆农博会[2005]6号
【发布日期】 2005-07-26
【实施日期】 2005-07-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审办法》的通知
 
 
农博会组委会各成员单位:
  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将于9月9日—9月13日在昆明国际会展中心召开。农博会期间,组委会将组织省、市有关专家对参展产品进行评审,现将评审办法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评审办法组织好参展产品参加评审。
 
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00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简称农博会,下同)优质产品评奖工作,提高我省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进一步拓展国际、国内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届农博会优质产品评审工作遵循总量控制、优中择优和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本次优质产品评审范围为参加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展示、展销的本省参展产品以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
  第四条 本届农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本次优质产品的评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评奖按产品类别分设若干个专业评审小组,聘请省市专家参加评审。

第二章 产品申报
 
  第五条 本届农博会优质产品的参评品种范围:
  粮油类:包括水稻、小麦、油菜籽、玉米、大豆、马铃薯等及其加工品。
  瓜蔬类:包括各种蔬菜、瓜类及其加工品。
  水果类:包括柑桔、杨梅、桃、梨、李、枇杷、葡萄、果梅、果蔗和水果加工品。
  干果类:包括山核桃、白果、板栗、松子等。
  茶叶类:包括眉茶、珠茶、蒸青茶、红茶、龙井茶、普尔茶等各种大宗茶、名优茶,以及其它茶叶产品。
  花卉苗木类:包括鲜切花(切叶)、花坛花卉(草花)、盆花、观叶(观果)植物、盆景、观赏苗木(含草坪)等。
  畜产品类:包括种畜、种禽、蚕种、活畜禽及其产品、禽蛋制品、乳制品、蜂产品、毛皮类粗制品等。
  水产品类:包括各种水产活品、水产冰鲜品、水产冷冻品、水产加工品(包括腌、干、熏制品、罐头制品、调味制品、鱼糜制品、营养保健品等)、水产种苗等。
  食用菌类:包括香菇、黑木耳、蘑菇、金针菇、草菇、竹荪、灰树花及其他食用菌产品及加工品。
  农机产品类:本次参展的农机产品。
  中药材类:包括各种中药材及其初加工品。
  其他类:除上述产品以外的其他类产品。
  第六条 申报农博会评奖产品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参加本届农博会展示、展销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经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协会等。
  (二)产品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优势,经济效益好,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作用显著;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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