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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新城疫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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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526号
【发布日期】 2005-07-26
【实施日期】 2005-07-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防止新城疫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526号)


  2005年7月15日,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在其Surrey郡一个野鸡养殖场暴发新城疫疫情。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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