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中进一步深人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教高厅函[2005]30号 今年4月份,中宣部、教育部、中国社科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高校社科系统和社科研究系统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宣发(2005)11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高校社科系统和社科研究系统要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学习教育活动。《通知》下发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以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进一步贯彻《通知》精神,进一步扩大巩固“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