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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制与修订国家奥运重点项目教学训练大纲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19
【实施日期】 2005-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冬运、射运、自剑、水上、重竞技、田径、游泳、体操、足球、篮球、乒羽中心:
  为保证我国重点奥运项目科学选材、科学训练、科学管理水平的提高,加速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为我国竞技体育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7月起,将对20个国家奥运重点项目青少年儿童教学训练大纲进行研制与修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制与修订《大纲》的项目:
  (一)修订的项目(8个):
  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体操、举重。
  (二)研制的项目(12个):
  射击、射箭、跳水、自行车、击剑、赛艇、皮划艇、摔跤、柔道、跆拳道、花样滑冰、短道速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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