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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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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发文字号】 建标标函[2005]55号
【发布日期】 2005-07-18
【实施日期】 2005-07-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征求《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标标函[2005]55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有关司,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国家人防办,各有关协会、单位:
  根据《标准化法》、《标准化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们起草了《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可在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下载),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于2005年8月20日前将意见书面返回我司。
  联系人:吴路阳
  电 话:010-58933043
  传 真:010-58934385
  e-mail:wuly@mail.cin.gov.cn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 编:1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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