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标标函[2005]55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有关司,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国家人防办,各有关协会、单位: 根据《标准化法》、《标准化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们起草了《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可在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下载),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于2005年8月20日前将意见书面返回我司。 联系人:吴路阳 电 话:010-58933043 传 真:010-58934385 e-mail:wuly@mail.cin.gov.cn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 编:100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