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国人部发[2005]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实际,以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税务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以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为重点,以各项管理制度为保障,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税收收入不断跃上新台阶,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作风明显改进,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献身税收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税务系统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授予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等200个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所长陈力争等100名同志“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为税收事业的发展勇于承担使命,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全国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以实际行动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革命热情;学习他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进取的开拓精神;学习他们任劳任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开创社会主义税收事业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1.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北京市 西城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昌平区国家税务局 朝阳区地方税务局 宣武区地方税务局牛街税务所 天津市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第一税务所 塘沽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武清区地方税务局汊沽岗税务所 蓟县地方税务局马伸桥税务所 河北省 邯郸县国家税务局 邢台县国家税务局 唐山市开平区国家税务局 东光县国家税务局 张家口市宣化国家税务局贾家营税务所 馆陶县地方税务局魏僧寨税务所 沽源县地方税务局 鹿泉市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 大同市新荣区国家税务局 潞城市国家税务局 孝义市国家税务局高阳税务分局 襄汾县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平定县地方税务局 潞城市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 通辽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包头市昆都仑区国家税务局 阿拉善盟国家税务局吉兰太税务分局 包头市地方税务局驻包钢直属税务分局 赤峰市元宝山区地方税务局 伊金霍洛旗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 沈阳市大东区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沙河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