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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常规分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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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5]725号
【发布日期】 2005-07-17
【实施日期】 2005-07-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常规分析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充分利用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切实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思想直接融入税源监控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开展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的常规分析工作,为组织税收收入、完善税收征管及时提供数据支持。现将加强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常规分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析内容
  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常规分析是指通过对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月报表数据的加工整理,编制汇总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收缴纳情况基本信息的分析工作。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常规分析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主要经济税收指标变动同期比较分析。
  2.行业(企业)税负测算分析。
  3.企业税收入库分析。
  4.企业欠税分析。
  5.税收与税源变化相关性分析。
  6.税收数据跨期稽核分析。
  7.综合征收力度测算分析。
  8.行业税负预警分析。
  二、具体要求
  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常规分析是加强重点税源日常管理的必要措施和保证,对强化税源管理、组织税收收入、完善税收征管提供数据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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