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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保荐机构从事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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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字号】
中证协发[2005]83号
【发布日期】
2005-07-15
【实施日期】
2005-07-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保荐机构从事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会员单位:
为了落实《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它相关规定,促使符合条件的保荐机构做好股权分置改革业务,在总结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保荐机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保荐机构从事股权分置改革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尽职推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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