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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规划》终期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领导小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13
【实施日期】 2005-07-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规划》终期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行动”领导小组、卫生厅局:
  今年是实施《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规划》的最后一年。全国“行动”办公室拟于今年下半年开展全国“行动”规划(2001-2005年)终期督导评估工作。现将督导评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
  通过《规划》实施与效绩评估,了解2003年中期督导评估以来各地“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客观、全面地掌握“行动”工作现状,提高基层对《规划》的管理和执行能力,为制定下一个“行动”五年规划提供依据。
  二、督导评估要求
  1、各省、区、市加强对终期督导评估工作的领导,切实组织落实好本次督导评估与申报工作;
  2、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为依据,进行定量评估。
  三、督导评估实施
  1、自评工作(2005年7月-9月)自评工作分两部分开展。一是全省(区、市)面上工作评估;二是抽取经济状况好、中、差各1个县进行重点评估,所抽取的县应是中期评估时没有评估过的县。自评总结报告应包括:全省(区、市)“行动”工作情况总结;3个样本县“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全省(区、市)及3个县的自评评分表、文件、照片资料等。请将自评总结报卫生厅局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05年9月30日前报全国“行动”办公室。各省(区、市)“行动”办结合终期评估结果,每省推荐一个县申报第二批全国“行动”示范县(区),申报材料与自评报告一并提交。
  2、国家级评估(2005年10月-12月)
  国家级评估组由全国“行动”成员部门、专家组及省(区、市)健康教育所等人员组成,拟于10月份分组开展国家级评估工作,重点对申报第二批全国“行动”示范县(区)的县进行督导审核。国家级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听取省“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汇报,核查自评报告和档案资料,深入县、乡村开展现场评估,向省(市)“行动”领导小组反馈等。
  3、评估结果反馈(2005年12月底)
  评估结果将通过“行动”工作会议、工作简讯、“行动”网站等形式给予通报。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1-2005年)终期督导评价评分表
 

一、省级评价
指标及评分评价内容考核评价方法实际得分
基本分奖励分
1.“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领导小组(10分+奖励)“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领导小组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得3分,成员单位厅(局)领导任组长得2分;领导小组维持原有七个成员部门,没作调整得3分。增补教育、共青团加4分,缺项一个扣2分。其他部门参加“行动”领导小组,每增加一个部门奖励2分。查阅领导小组名单。(当地没有扶贫办不扣分)。
2.“行动”办公室(2分)“行动”办公室由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任主任得2分,健康教育所所长任主任得1分;查阅“行动”办公室设立的相关文件、职责及成员名单,工作档案、文件、工作记录等。
3.各成员单位设专(兼)职“行动”联络员(5分+奖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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