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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北京等十城市《利用信息化平台手段加强公证行业自律监督的倡议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13
【实施日期】 2005-07-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司法部关于印发北京等十城市《利用信息化平台手段加强公证行业自律监督的倡议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当前,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正在顺利开展。维护公证工作的正常秩序,增强公证工作的公信力,不仅是这次活动的目的,也是加强公证工作建设的长期任务。要把这项工作做好,既需要外部的动力,更需要内部的努力,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南京、杭州、广州、深圳、乌鲁木齐等10个城市的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员协会和公证处联合发出的《利用信息化平台手段 加强公证行业自律监督的倡议书》,就是他们运用现代化网络手段,促进公证行业的自律和监督的一个具体行动,它对于推进公证行业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公证行业超前性、预防性、经常性的监督,更好地树立公证行业讲服务、讲规范、讲信誉的形象,推动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公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现将《利用信息化平台手段 加强公证行业自律监督的倡议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借鉴,积极创造条件,早日加入到这一公证同业自律监督的行动中,共同促进公证工作秩序的好转,共同维护公证行业的信誉,共同推动公证事业健康顺利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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