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农财发[2005]3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委、局),有关科研院校,部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农财发[2002]36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七月十三日 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农财发[2002]36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项目是国家设立的筛选高毒农药替代品种,集成推广科学使用方法的专项资金。目标是促进高效、低毒、低残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