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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增加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内容、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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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办城函[2005]394号
【发布日期】 2005-07-13
【实施日期】 2005-07-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增加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内容、条件的通知
建办城函[2005]39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部决定在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内容、条件中增加建设节约型社会和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等内容。现将增加的有关内容和2005年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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