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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推进试点单位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若干意见(试行)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11
【实施日期】 2005-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推进试点单位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若干意见(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进程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2005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现就推进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城市有线电视由模拟向数字的整体转换,是适应科技进步形势,加快广播影视改革发展,服务国家信息化建设,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举措。各试点单位要积极争取把有线电视数字化列入当地党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城市信息化建设和城市整体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分片分区稳步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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