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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近期知识产权执法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07
【实施日期】 2005-07-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近期知识产权执法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各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与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指示,适应形势需要,大力加强地方知识产权局执法能力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中的作用,现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延长执法专项行动的部署工作
  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延长到年底的指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将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实施阶段延长到10月底,并配合做好11月、12月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的总结验收。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67号)与我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国知发管字[2004]83号)(以下简称“方案”)的既定部署,大胆开拓,不断创新,结合本地有关重大活动,本着国务院既定的“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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