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347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和《关于开展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14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部组织了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的申报工作。现将核准的北京实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260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二○○五年七月七日 附件: 乙级工程造价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