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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公布21家企业递补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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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农经发[2005]8号
【发布日期】 2005-07-07
【实施日期】 2005-07-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公布21家企业递补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厅(局)、农委(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国税局、地税局、供销合作社,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证监会各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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