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5]693号
【发布日期】 2005-07-05
【实施日期】 2005-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机动车销售市场日趋活跃,二手车交易也快速增长。为了适应二手车交易方式变化和强化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总局决定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的式样。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