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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提供地下仓企业有关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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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行政管理司  
【发文字号】 司便函管理[2005]第203号
【发布日期】 2005-07-04
【实施日期】 2005-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请提供地下仓企业有关情况的函
司便函管理[2005]第203号


有关省、区、市粮食局:
  为了做好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请你们协助提供拥有地下仓企业情况。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总仓容、地下仓仓容、仓型种类、交通状况、现存粮总量、现存中央储备粮数量。
  时间要求:7月16日前。
  提供方式:电子邮件(必要)或传真至我司。
  传 真:010-63906909
  电子邮件:cangchu@chinagrain.gov.cn

国家粮食局行政管理司
二○○五年七月四日
 
  附件:
粮食企业地下仓情况调查表。
单位:万吨

 
序号企业名称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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