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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举办“水利企事业单位改制方案设计与操作实务“高级论坛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水利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01
【实施日期】 2005-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水利部关于举办"水利企事业单位改制方案设计与操作实务"高级论坛的通知
 
 
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全国各地(市、县)水利(水务)局,全国各类水管单位,各级水利经济研究会(或专业委员会):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逐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之一。
  2003年以来,我国针对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国务院下发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和《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办[2004]96号文);财政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资委3号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有关工作的意见》(国资发产权[2004]176号)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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