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签署《客户服务协议》及《保证金(券)保管协议》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债字[2005]61号 各结算成员: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在北京召开的结算成员交流会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萧山农村合作银行、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中信证券股份公司与我公司签署了《客户服务协议》,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上海银行、厦门市商业银行、中信证券股份公司与我公司签署了《保证金(券)保管协议》;此外,127家结算成员已领取《客户服务协议》,112家结算成员已领取《保证金(券)保管协议》。为保证协议签署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签署事宜通知如下: |